北京9月21日起,外地国三车禁入六环!
郑州10月1日起,国三车禁入四环!
深圳10月1日起,外地柴油货车禁入全市区!
● 9月21日起,外地国三车全天禁入六环
从9月21日零时起,在六环路(含)范围内设立载货汽车低排放区,外埠国Ⅲ柴油货车全天禁止在六环路及以内道路通行。
根据《通告》规定,北京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3时禁止在五环路(不含五环路)以内道路通行;核定载质量8吨(含8吨)以上载货汽车禁止在五环路主路通行。
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货汽车,每天6时至24时禁止在六环路(含六环路)以内道路通行。
同时,在2017年9月21日至2019年9月20日每天0时至6时,只有以下两种外地牌照车辆可以进入六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一是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为保障北京市生产生活需求并办理进京通行证件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二是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
两年过渡期满后,自2019年9月21日起,六环路(含)以内道路全天禁止所有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含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国Ⅲ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通行。包括本市核发号牌的载货汽车。
● 郑州四环国三车禁行
9月17日,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表示,从今年10月1日起,郑州也将限制国三柴油货车在市区四环以内道路行驶。
1、限行区域:市区四环(含)以内道路,具体为:西四环 (含)以东,北四环 (含)以南,107辅道 (含)以西,南四环 (含)以北范围以内区域。
2、限行时间:全天。
3、限行车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重型柴油货车。
注:拉运紧急物资 (药品等)、绿通、冷链不禁行
从9月12日开始,郑州市机动车污染监察支队开展夜查,并对三辆违规重型柴油车各处以5000元罚款,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限期复检。
由公安、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重型运输车辆通行的主干道、物流通道及主要出入市口层层设卡,严查超标车,还将通过新闻媒体登报公开曝光,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
● 深圳外地柴油货车全市禁行
10月1日起,深圳对非本市号牌载货汽车限行,外地新能源车不受此限制。
1、工作日7时至10时,15时至20时,禁止非本市核发机动车号牌载货汽车在全市道路通行。
2、下列道路不受上述限行措施限制
(一)高速公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G4E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4E博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
(二)基本货运通道:月亮湾大道、北环大道(北环/龙珠立交以西段)、107国道、西乡大道、南坪快速、沿河路、布心路、泥岗路(泥岗/红岭立交以东段)、布龙公路、布沙路、龙岗大道、丹平快速、深盐路、松白公路、公常路、盐龙大道、福龙路(南坪立交以北段)、惠盐公路。
3、前两次闯禁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禁行规定起进行处罚。
4、本通告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8年3月14日施行,9月15日至9月30日为通告实施过渡期,10月1日起正式执法,之前所发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